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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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畢節幼兒畢業文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我校普通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簡介:我校是2015年3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畢節試驗區唯一一所師范類普通高校。學校坐落于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美麗的金海湖畔,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地方性、師范性、開放性辦學定位,確立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從嚴治校發展戰略,為地方培養品德高尚、基礎扎實、語言、社會、科學、藝術教育等五大領域的探索和積淀,秉承“立德、博愛、求真、尚美”的校訓,以“十個一”作為學生的基本素養要求,形成了人文素養、科學素養、藝術素養、職業素養“四元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辦學特色。


第四條


學校全稱: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4152014538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五條 我校今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遵照有關政策及文件精神,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正選拔”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科學公正地選拔錄取考生。


第十條 根據本校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新生的依據。


第十二條 在文化成績達到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劃定的專科最低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1.對于非藝術類專業,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總分仍然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對于藝術類專業,要求藝術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2021年專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并按各省(市、自治區)2021年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藝術統考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若分化總分仍然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在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中根據考生文化成績或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調劑專業由我校自主確定;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按總分150分折算)。


第十四條 我校除英語專業而外,其他專業不受外語語種限制。


第十五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經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復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學籍注冊。


第二十條 在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就讀期間,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校內設的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詢電話: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0857―8317445


學校網址:http://www.gzbjyz.com/

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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